12月8日下午,在深圳市光明區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王衛東的陪同下,西北政法大學校長助理、學術委員會副主任、原最高院司改辦副主任汪世榮教授,西北政法大學立法研究所所長朱繼萍等一行蒞臨藍海中心,就商事調解工作開展現狀、存在的問題及未來發展方向等進行調研。
藍海中心副理事長李磊明結合調研提綱,向與會嘉賓詳細介紹了藍海中心自2019年以來商事調解、中立評估工作的開展情況,并對深圳市商事調解協會的設立、運行狀況、工作成效等做了簡要介紹。
王衛東局長談到,近年來,光明區同西北政法大學就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開展合作,取得了一定實效。當前,光明區致力于建設光明科學城,對營商環境建設、糾紛化解機制構建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別是對商事調解的需求更加強烈。但是,目前商事調解的市場知曉度、商事主體的接受度、專業化商事調解組織建設等諸多方面仍制約商事調解的發展。希望通過調研,與各界人士共同探討商事調解的制度構建。
汪世榮教授就商事調解制度構建及具體實踐給出建議。一是建立糾錯機制,通過程序設計保障商事調解程序順利進行;二是靈活發揮訴訟費用杠桿機制,法院通過訴訟費用預收,對訴前調解成功的商事調解組織,應該按照市場化調節給予應得的報酬,從而保障商調組織和商調員的專業性和積極性;三是大膽探索調解前置程序,可充分發揮深圳特區創新優勢,嘗試構建調解前置程序;四是加強商調隊伍建設,商事調解員素質的提升是商事調解發展的關鍵因素,專業素質提升有利于商事調解成功率的提高,兩者相互影響相互促進。
朱繼萍所長強調,商事調解方式有著自身獨有的特點,同訴訟、仲裁有本質區別,調解應堅持自愿原則,通過行業規則的建立、信用文化的構建等發揮調解功能,從而促成調解。
座談期間,與會人員就商事調解組織的成立標準、商事調解員資質取得與培訓、商事調解市場化收費、商事調解協議的可執行力等具體問題充分探討與交流。
光明區司法局法律服務中心副主任陳丹、西北政法大學中華法系與法治文明研究院研究人員殷晨、藍海中心理事曾秋紅和研究部部長劉桂菊、西北政法大學博士研究生郭雪迎等共同參加了調研座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