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首期“深圳法治論壇”昨日下午在南山區人民法院拉開帷幕。受主辦方邀請,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姚輝做客第二十六期深圳法治論壇,和大家探討合同效力裁判規則中的疑難問題。
本期論壇由深圳市法學會、南山區人民法院和藍?,F代法律服務發展中心共同舉辦,300余名聽眾參加了本次活動。
深圳市藍?,F代法律服務發展中心執行理事長肖璟翊主持論壇
姚輝教授發表主旨演講
“合同效力問題難處理的癥結,就在于自由與規制這兩者的關系”,姚輝結合自己到最高法院民一庭掛職的經歷,與聽眾們分享了其在法學研究與制定司法解釋和處理疑難案件時對于合同效力問題的思考和理解。
姚輝認為,合同效力的判斷依據主要有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還可以包括合同實現客觀可能性以及學理。姚輝指出,雖然學理在我國并不是法律淵源,但是在法律實踐中,有些合同條款是否無效,可以通過學理去解釋。
在合同無效的裁判方面,姚輝認為對于涉犯罪合同的效力并不當然無效?!皠P撒的歸凱撒的,上帝的歸上帝的”,兩個民事主體基于真實意思表示簽訂的合同,應當根據民法和合同法認定合同的效力,不因合同當事人一方行為觸犯刑法而當然認為合同無效。
在講座中,姚輝還結合司法解釋,講解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民間借貸合同的效力認定問題。
現場觀眾認真聆聽姚輝教授的演講
在對話環節,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審判長翟墨(右二)、南山區人民法院房地產庭審判員龐海婷(左二)和中糧地產深圳房地產有限公司法律部副總監富晨(右一)與姚輝教授就合同效力展開了深入討論。北京市君澤君(深圳)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趙宇(左一)擔任嘉賓主持。
主辦方代表與嘉賓合影:從左到右依次為藍海中心副理事長李壯鴻、藍海中心執行理事長肖璟翊、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姚輝、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主審法官奚向陽、南山區人民法院院長詹旭偉、藍海中心副理事長李磊明
主辦方代表與嘉賓合影留念:從左到右依次為深圳法學會代秘書長郝治、藍海中心副理事長李磊明、南山區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童武、藍海中心執行理事長肖璟翊、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姚輝、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主審法官奚向陽、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審判長翟墨、南山區人民法院房地產庭審判員龐海婷、中糧地產深圳房地產有限公司法律部副總監富晨、北京市君澤君(深圳)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趙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