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和解,是破產三大基本程序之一。債務人在陷入財務危機、甚至在被債權人申請破產清算的情況下,可以通過和解程序,尋求與債權人會議達成和解,經人民法院確認,從而達到延期清償、債務減免、渡過難關的目的,促進企業再生。通過和解程序解決債務人的危機問題,既可以幫助債務人脫困,又能夠最大限度地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實現“雙贏”。
然而,在辦理破產的過程中,破產和解程序并沒有廣泛運用,其制度功能并沒有得到充分發揮。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積極探索引入第三方專業調解機構參與破產和解,構建新型破產和解機制,充分發揮破產制度的保護功能。
2021年2月3日,市中級法院在辦理一起破產清算案件的過程中,適時引入第三方調解機構,促成了破產和解,和解協議草案得到債權人會議高票通過。
深圳市大族能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族能聯公司”)是一家從事分布式光伏電站的投資、建設業務的中小企業,隸屬于深圳高科技明星企業大族激光集團。因國家新能源產業政策收緊,該公司陷入資金流斷裂、無法清償到期債務的困境。2020年9月28日,經債權人蘭州同越公司申請,市中級法院裁定受理大族能聯公司破產清算。
在財產申報和清查過程中,承辦法官通過管理人反饋的情況,發現債務人雖然流動性資金接近枯竭,但其仍在努力維持經營,債務人只是短期內無法清償到期債務,且其所處新能源產業也具有市場價值,因此判斷存在達成破產和解的可能性。
而公司一旦被清算,將造成眾多員工失業,同時影響到上下游三十多家同行業企業的產業。承辦法官建議大族能聯公司通過破產和解程序解決債務危機。
由于公司高管對破產程序非常抵觸,且不信任管理人,還因維持企業繼續經營、對外債權清收等問題與管理人發生爭執。
經征求主要債權人和債務人的意見,市中級法院委托具有一定破產實踐專業人員的第三方調解機構“藍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調解中心”參與調解,協助債務人與債權人談判。
該專業調解機構作為第三方獨立機構,既具有從事過破產實踐的專業人員,又具備引導談判磋商的專業經驗,他們一方面向債務人解釋管理人清查債務,平等保護債權人利益的法定職責,爭取債務人配合管理人工作;另一方面也積極參與債務人與各債權人的談判,促成各方達成依法盡快推動和解程序的共識。
經過管理人、調解組織與債務人、債權人多輪溝通,債務人向法院提交和解申請,并迅速制定了“分期全額支付本金,免除相關利息罰息”的和解協議草案。
2021年1月26日
市中級法院裁定大族能聯公司由破產清算轉入破產和解程序。
1月29日
大族能聯第一次債權人會議高票通過了《和解協議草案》。參加表決的36家債權人有35家投了贊成票,占債權總額的94.4%。
2021年2月3日
市中級法院依法裁定認可和解協議并終止和解程序。
大族能聯公司通過破產和解程序,解決高達4200余萬元的債務危機,迅速恢復生產經營,在新春佳節前夕成功脫離財務困境。各債權人作為大族能聯公司的供應商,不但其獲得債權本金100%的清償,還保留了其與大族能聯繼續合作的基礎,避免了因大族能聯公司清算帶來上下游產業凋敝、員工失業等風險。各方通過破產保護程序實現了共贏,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實現了高度統一。